您的位置:资讯>观察>天猫新增卖场型旗舰店入驻细则,要把卖场搬到线上
天猫规则拟新增《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本规则将于2017年9月11日正式生效。
9月4日,《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在天猫规则公示,对19个大类108个一级类目进行了入驻资质细则规定,为卖场型商家搭建更明确、高效的入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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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进天猫 12个大类暂停接受入驻
“卖场型旗舰店”是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根据细则,化妆品、家装家具家纺、图书音像、乐器、服务大类、汽车及配件、电子票务凭证、居家日用、母婴、3C数码、网游及QQ、话费通信等12个大类暂停接受入驻。其余大类下部分一级类目也暂停接受入驻。
申请新增类目 需满足入驻资格?
天猫同时修改《2017年度天猫在营店铺申请新增类目细则》,加入了卖场型旗舰店新增类目的规定,卖场型旗舰店新增某大类下的品牌,部分需满足该类目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要求,部分类目则仅限经营该大类的商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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