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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亿邦动力讯】6月29日消息,关于“哈药股份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哈药股份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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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概述
1、2015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和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9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16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文件,并发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2016年9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哈药集团股份有2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7、2016年 11 月 25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8、2016 年 11 月 29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于 2016 年 11 月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 9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4,851.5 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41,243,276股。
9、2017年 9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10、2017 年 9 月 25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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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7年 9 月 29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于 2017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向 174名激励对象授予 9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50,438,276股。
12、2018年 1 月 10日,公司发布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果的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回购股份5,485,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44,953,276 股。
13、2018 年 6 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17 年年末总股本扣除 2018 年 1 月 10 日回购注销的股份后的总股本 2,544,953,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272,476,638元。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六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4
格为4.36元/股(即P0=4.36元/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5元(即V=0.5元/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5元(即V=0.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36元/股。
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3元/股(即P0=2.93元/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5元(即V=0.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43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我们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86元/股调整为3.36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43元/股。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完成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事项,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派息等事项时,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86元/股调整为3.36元/股,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4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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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律师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
2、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
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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