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淘宝网店铺将禁止使用包含旗舰、专卖及其同音等词语
为了规范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健康有序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将对《淘宝网店铺命名及信息规范》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8月1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
店铺信息不得使用包含旗舰、专卖等词语的同音字、异形字。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二条【禁用信息】店铺信息不得使用如下信息: (一)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二)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三)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四)同第三方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如: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 (五)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可继续使用; (六)包含旗舰、专卖等词语; |
第二条【禁用信息】店铺信息不得使用如下信息: (一)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二)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三)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四)同第三方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如: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 (五)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可继续使用; (六)包含旗舰、专卖及其同音字、异形字、形近字等词语; |